Friday, July 14, 2006

始終都係吵咗鑊

係我blog 完last blogger之後,第一當事人又喺房度走出黎,講咁樣講果樣;最後,我都係同佢吵咗鑊。結果係佢連我都唔信。

既然佢唔信,我亦都無必要再去介意佢在意d乜。我要講既我都講晒,佢決定唔聽,我亦都唔會理比面佢。其實,我真係好唔想再見到佢,本來諗住執野去亞姨度住;但諗深一層,我又無需要避開呢個人。我偏偏就係要留喺度篤眼篤鼻。佢最好唔好黎惹我,我唔會再就住佢架啦。就睇吓佢長命定我長命d啦。

最後一句,我要同佢講既係,
"你放心啦,我會睇住你點死架啦。"

2 Comments:

At July 14, 2006 12:53 PM, Blogger Altair - 映昔台 said...

唔洗咁毒呀? 比雷劈架。
既然第一當事人o既 end goal 咁簡單﹐你何必仲去執著於佢自己以為存在o既問題呢? 你都知道佢地個問題出現o係信任果度﹐咁你不如試下去理解下點先可以增進翻佢地o既互相信任。話到尾﹐佢地唔係想分開﹐咁即係話想一齊啦﹐咁想一齊就要諗辦法搞翻掂個 situation 架啦。

一係﹐就大家都瀟洒 D ﹐分開左﹐無眼屎乾淨盲。瀟洒唔黎﹐日日噪生晒都無用啦。(我咁同你講就 OK 咋﹐你唔好咁去大佢地呀) 佢地明唔明呢個咁簡單既道理﹐我唔知。但係﹐就算佢地明﹐都要佢地肯放低少少所為o既尊嚴﹐要肯開心見成同對方傾
傾。兩個都顧著自己o既面子﹐解決唔到D乜。

仲有呀﹐佢地 EQ 低姐﹐你讀咁多書﹐明事理架嘛﹐你同佢噪黎為乜。你自己都搞唔掂你自己﹐你點幫佢地唧。自己檢討下先啦。

 
At July 14, 2006 1:06 PM, Blogger 刀河昔一 said...

尤記得中學時訓導主任朱太講過,"我哋係讀書人黎架嘛,唔通見到雙癲狗趴喺街度吠,你又趴喺度同佢鬥吠咩?!"所以,我係唔會同D癲狗互吠。

 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